主席令第XX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6 年修订)
国家 法律法规
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首次增设「发展促进」专章,将低空经济写入国家法律,并明确 300 米以下低空空域的分类分级管理规则。

政策概要
| 发布机构 | 其他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7日 |
| 生效日期 | 2026年7月1日 |
| 适用领域 | 产业扶持、安全监管、空域管理、适航审定 |
| 涉及地区 | 全国 |
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首次增设「发展促进」专章,将低空经济写入国家法律,并明确 300 米以下低空空域的分类分级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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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点
- 首次在民航基础性法律中增设「发展促进」专章,明确支持低空经济发展
- 确立 300 米以下低空空域的分类分级管理规则,空域管理从监管地带变为可统筹的生产资料
- 为 eVTOL 等新业态建立精准监管体系,破解空域管理模糊难题
- 低空经济从地方性试点全面上升为国家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战略
来源与采集日期
- 国务院政策文件库 · 采集于 2026年9月1日
- 新华社报道 · 采集于 2026年9月1日
更新记录
- 2026年9月1日 建立条目,生效日期已确认
最近更新: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