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14 CFR 中没有「高压配电系统」这一名称,与之对应的是 §27.1351(a) 对供电链路的整体要求:电源、其输电电缆以及相关联的控制与保护装置须能够以适当的电压向每一安全运行所必需的负载电路提供所需功率,且该项符合性须以电气负载分析或电气测量表明。与之配套的还有同分部的线路保护、电缆、开关与主开关四条。
内容详情
§27.1351 的标题为「一般规定」,其 (a) 款第一项把配电链路拆成三个环节并同时点名:电源、输电电缆、(与之关联的)控制与保护装置。三者须共同满足两点——以适当的电压供电,且供电对象是每一安全运行所必需的负载电路。这一写法意味着考核对象不是单个部件,而是「源—线—保护」这条链。
(a) 款第二项规定符合性的表明方式:以电气负载分析,或以电气测量表明;且后者须计入施加于电气系统的电气负载,并覆盖可能的组合与可能的持续时间。这条要求把负载的分布与时序一并纳入,而不是只取某一瞬时工况。
线路保护由 §27.1357 规定。该条 (a) 款要求除两类情形外,每个电气电路均须安装熔断器或断路器一类的保护装置,两类例外是起动电机的主电路与省略保护装置即不构成危害的电路;(b) 款规定用于对飞行安全必需电路的保护装置不得同时用于保护任何其他电路,这一条把关键电路的故障域限制在自身;(c) 款针对可复位保护装置要求其须为「自由跳闸」式,即跳闸机构不能被操作控制件强压过去,且须以手动操作恢复供电、并保证在存在过载或电路故障时不论操作控制件处于何位置均断开电路;(d) 款规定若在飞行中须具备复位断路器或更换熔断器的能力,则该断路器或熔断器须布置与标识到可在飞行中随时复位或更换;(e) 款规定若使用熔断器,每种额定值须备一个备件,或每种额定值备50% 的备件,取两者中较大者。
电缆与开关各有专条。§27.1365 规定:每根电气连接电缆须具备足够容量;每根在电路过载或故障时会过热的电缆须至少具备阻燃性且不得排放危险数量的有毒烟雾;安装于旋翼航空器上的电线与电缆绝缘须按第 25 部附录 F 第 I(a)(3) 段试验为自熄。§27.1367 规定每个开关须能承载其额定电流、可被机组接近、并标明其操作方式与所控制的电路。
总断环节由 §27.1361 规定:须设置主开关布置,以便随时把每个电源从主汇流条断开,且断开点须靠近被该开关控制的电源;负载电路在主开关断开后仍可保持通电,条件是它们由紧邻电源、额定 5 安培或以下的保护装置保护;主开关或其控制件须布置为在飞行中对机组成员易于辨识且可达。
把五条合起来,条文对配电的约束可归纳为一条链:容量与电压须经负载分析或测量证明(§27.1351(a))→ 电路须受保护且关键电路的保护装置不得兼用(§27.1357)→ 电缆须具备容量、阻燃与自熄绝缘(§27.1365)→ 开关须匹配额定电流并可辨识(§27.1367)→ 每个电源须可经主开关总断且断开点靠近电源(§27.1361)。
核验边界:本页所述限于 14 CFR §27.1351、§27.1357、§27.1361、§27.1365、§27.1367 的条文内容。本次核验的 Part 27 全文中未出现「high-voltage distribution」「high voltage」或「高压配电」等名称;条文使用的表述为 electric power sources、transmission cables、load circuits 与 electrical system。条文未规定任何电压等级、母线形式、配电架构或冗余层数。本页不涉及具体机型的供电方案或电池组电压平台,也不涉及中国的相应规定。
关键信息(可溯源)
- 英文称谓:High-voltage Distribution System;条文用语为 electric power sources 与 transmission cables
- 法规位置:14 CFR §27.1351(一般规定)、§27.1357(电路保护装置)、§27.1361(主开关)、§27.1365(电缆)、§27.1367(开关)
- 供电链路:电源、输电电缆及关联控制与保护装置须以适当电压向每一安全运行必需负载电路提供所需功率(§27.1351(a)(1))
- 符合性表明:电气负载分析,或计入负载的可能组合与可能持续时间的电气测量(§27.1351(a)(2))
- 保护装置安装:每电路须装设熔断器或断路器,起动电机主电路与省略即无危害的电路除外(§27.1357(a))
- 不得兼用:飞行安全必需电路的保护装置不得用于保护任何其他电路(§27.1357(b))
- 自由跳闸:可复位保护装置须以手动恢复,且过载或故障时不论操作件位置均断开电路(§27.1357(c))
- 飞行中可复位:若飞行中须能复位或更换,须布置与标识到可随时操作(§27.1357(d))
- 熔断器备件:每种额定值一个备件,或每种额定值 50% 备件,取大者(§27.1357(e))
- 电缆:须具备足够容量;会过热的电缆须阻燃且不排放危险数量有毒烟雾;绝缘须按第 25 部附录 F 第 I(a)(3) 段试验为自熄(§27.1365)
- 开关:须承载额定电流、可被机组接近、标明操作与所控电路(§27.1367)
- 主开关:须能随时将每个电源从主汇流条断开,断开点靠近电源;5 安培或以下保护装置保护的负载电路可保持通电(§27.1361)
- 术语说明:Part 27 全文未出现 high voltage 或高压配电名称;条文亦未规定电压等级或配电架构
- 数据来源:eCFR · 14 CFR Part 27 — Airworthiness Standards: Normal Category Rotorcraft
取证时间线
- §27.1365 出处与修订:Doc. No. 5074,29 FR 15695,1964 年 11 月 24 日;经 Amdt. 27-35(63 FR 43285,1998-08-12)修订
- §27.1367 出处:该条所附修订出处行未完整出现在本次提取片段中,本页因此不列其修订沿革
- §27.1351、§27.1357、§27.1361 出处:该三条所附修订出处行未完整出现在本次提取片段中,本页因此不列其修订沿革
- 编纂机构: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美国联邦公报办公室)维护的 eCFR 电子版联邦法规
- 本站依据文本:eCFR 现行(current)版本 §27.1351、§27.1357、§27.1361、§27.1365、§27.1367 全文;页面显示第14编有效版本截至 2026-09-17
- 本站采集时间:2026-09-19(实际下载 Part 27 全文(1,103,219 字节)并确认 HTTP 200)
- 术语检索复核:对 Part 27 全文以 high voltage、power distribution、electrical system 等关键字扫描,high voltage 零命中,配电相关条款集中在 §27.1351 与 §27.1357
- 信息核验时间:2026-09-19
- 页面最后更新:2026-09-19
常见问题
为什么「高压」在条文里找不到?
因为条文不按电压等级立规。§27.1351(a)(1) 要求的是「以适当的电压」向安全运行必需负载电路提供所需功率,具体电压值不在条文中规定;§27.1365 对电缆提出的是容量、阻燃与自熄绝缘三项要求。本次核验确认 Part 27 全文无 high voltage 表述。
「电气负载分析」是什么?
它是 §27.1351(a)(2) 给出的两条符合性表明路径之一(另一条是电气测量)。条文要求它覆盖「可能的组合」与「可能的持续时间」,即负载分布与时序都要纳入。
为什么关键电路的保护装置不能兼用?
因为 §27.1357(b) 明文规定:用于对飞行安全必需电路的保护装置,不得用于保护任何其他电路。这一句把关键电路的故障域限制在自身,避免一处保护动作波及两个电路。
主开关与断开点为什么要靠近电源?
§27.1361 的写法是:断开点须靠近被该开关控制的电源。同款还给出一个例外——由紧邻电源、额定 5 安培或以下的保护装置保护的负载电路,可在主开关断开后保持通电。
信息来源:eCFR(可信级:官方一手来源,美国联邦公报办公室维护的电子版联邦法规,内容权威但非官方出版版),数据截至 2026-09-17;核验状态:verified(§27.1351 的供电链路三项与负载分析/测量两路径、§27.1357 的 (a) 两类例外与 (b) 不得兼用及 (c)(d)(e) 三款、§27.1365 容量/阻燃/自熄绝缘三项含第 25 部附录 F 援引、§27.1367 三项、§27.1361 主开关断开点与 5 安培例外均据本次下载的 Part 27 全文逐字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