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有效载荷在 14 CFR 中落在 §110.2 的两个可直接引用的定义上——「最大有效载荷能力」(Maximum payload capacity)与「空重」(Empty weight)。最大有效载荷能力有两套算法,取决于该航空器是否已规定最大零燃油重量;而 §110.2 同时明确,为改变空重以满足最大有效载荷能力而专门加装的设备或配重不计入正当航空器设备。
内容详情
先看定义所在的条款。§110.2 的标题为「定义」,开篇写明「为本分章之目的」适用,其中「最大有效载荷能力」的定义分两项。
第一项适用于已在 FAA 技术规范中规定最大零燃油重量的航空器:最大有效载荷能力 = 最大零燃油重量 − 空重 − 全部正当航空器设备 − 使用载荷。该定义对「使用载荷」作了括号说明:由最低机组、食品与饮料、以及与食品饮料相关的供应品与设备组成,但不包括可抛弃燃油或滑油。
第二项适用于其他所有航空器:最大有效载荷能力 = 最大合格审定起飞重量 − 空重 − 全部正当航空器设备 − 使用载荷;此处「使用载荷」由最低燃油量、滑油与机组组成。
该定义随后给出机组、滑油与燃油三项的折算数值,均为条文原文所载:机组按每名联邦航空规章要求的机组成员计——男性飞行机组 180 磅、女性飞行机组 140 磅、男性乘务员 180 磅、女性乘务员 130 磅、未按性别标识的乘务员 140 磅;滑油为 350 磅或型号合格证数据表所列滑油容量;燃油为在两国内点之间 174 海里、目视飞行规则天气条件下、不涉及延伸跨水运行的最小燃油重量。
第二个定义是空重。§110.2 规定:空重指机体、发动机、螺旋桨、旋翼与固定设备的重量;它排除机组与有效载荷的重量,但包含全部固定配重、不可用燃油、不可排放滑油、发动机冷却液总量与液压油总量。逐一对照可见,有效载荷之所以不出现在空重中,正是定义明文写明的排除项。
第三个相关定义堵住了一条可能的绕行路径。「正当航空器设备」定义为航空器运行所必需的任何设备,并明文写明:不包括为改变航空器空重以满足最大有效载荷能力而专门安装(无论永久与否)的设备或配重。也就是说,加装配重不能改变有效载荷的计算结果。
此外,「最大零燃油重量」自身也由该条规定:指不带可抛弃燃油或滑油时航空器的最大允许重量,数值可在型号合格证数据表、经批准的航空器飞行手册或两者中查到。这条定义与第一项算法直接衔接。
有效载荷数值在运行分类中还是分界量。§110.2 用有效载荷能力阈值区分多类运行:通勤运行为最大有效载荷能力 7,500 磅或以下的飞机或动力升力航空器;国内运行与国际运行对应有效载荷能力超过 7,500 磅;补充运行中亦出现 7,500 磅分档;按需运行的一个分支为非共同承运或私人承运、载客座位少于 20 座且有效载荷能力少于 6,000 磅;全货运运行的一个分支为有效载荷能力 7,500 磅或以下的飞机或动力升力航空器,或旋翼航空器。同一个重量数值在四类运行定义中反复出现,说明它不只是性能参数,也是规章适用范围的划界依据。
核验边界:本页所述限于 14 CFR §110.2 的条文内容。条文未给出单独的「payload」定义条目,与之直接对应的是「Maximum payload capacity」「payload capacity」以及明文排除有效载荷重量的「Empty weight」;本页所述为该三项条文的定义内容。本页不涉及具体机型的载荷—航程曲线、结构限重或任何制造商数据,也不涉及中国规章中的对应口径。
关键信息(可溯源)
- 英文称谓:Payload;条文用语为 Maximum payload capacity、payload capacity
- 法规位置:14 CFR §110.2(Definitions,适用于本分章)
- 算法一(已规定最大零燃油重量):最大零燃油重量 − 空重 − 全部正当航空器设备 − 使用载荷(§110.2)
- 算法二(其他航空器):最大合格审定起飞重量 − 空重 − 全部正当航空器设备 − 使用载荷(§110.2)
- 使用载荷构成(算法一):最低机组、食品与饮料及与之相关的供应品与设备,不含可抛弃燃油或滑油(§110.2)
- 使用载荷构成(算法二):最低燃油量、滑油与机组(§110.2)
- 机组折算值:男性飞行机组 180 磅、女性飞行机组 140 磅、男性乘务员 180 磅、女性乘务员 130 磅、未按性别标识的乘务员 140 磅(§110.2)
- 滑油折算值:350 磅,或型号合格证数据表所列滑油容量(§110.2)
- 燃油折算条件:两国内点之间 174 海里、目视飞行规则天气条件、不涉及延伸跨水运行的最小燃油重量(§110.2)
- 空重:机体、发动机、螺旋桨、旋翼与固定设备的重量;排除机组与有效载荷,包含固定配重、不可用燃油、不可排放滑油、发动机冷却液与液压油(§110.2)
- 正当航空器设备:为运行所必需的设备;不包括为改变空重以满足最大有效载荷能力而专门安装的设备或配重(§110.2)
- 最大零燃油重量:不带可抛弃燃油或滑油时的最大允许重量,见型号合格证数据表或经批准的航空器飞行手册(§110.2)
- 运行分类阈值:通勤 7,500 磅或以下;国内/国际运行超过 7,500 磅;按需运行的非共同或私人承运分支少于 6,000 磅且座位少于 20 座(§110.2)
- 术语说明:条文未给出单独的 payload 定义条目;本页所述为 Maximum payload capacity 等三项条文的定义内容
- 数据来源:eCFR · 14 CFR Part 110 — General Requirements
相关术语
取证时间线
- §110.2 出处与修订:Docket FAA-2009-0140,76 FR 7486,2011 年 2 月 10 日;经 Docket FAA-2018-0119,Amdt. 110-2(83 FR 9172,2018-03-05)、Docket FAA-2022-1563,Amdt. 110-3(88 FR 48087,2023-07-26)修订
- 编纂机构: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美国联邦公报办公室)维护的 eCFR 电子版联邦法规
- 本站依据文本:eCFR 现行(current)版本 §110.2 定义全文(本次核验含最大有效载荷能力、空重、正当航空器设备、最大零燃油重量等条目);页面显示第14编有效版本截至 2026-09-17
- 本站采集时间:2026-09-19(实际下载 Part 110 全文(111,285 字节)并确认 HTTP 200)
- 信息核验时间:2026-09-19
- 页面最后更新:2026-09-19
常见问题
为什么最大有效载荷能力有两套算法?
因为起算基准不同。§110.2 规定:对已在 FAA 技术规范中规定最大零燃油重量的航空器,自最大零燃油重量起算;对其他所有航空器,自最大合格审定起飞重量起算。两者的被减项相同,均为空重、正当航空器设备与使用载荷,但使用载荷的构成不同——前者不含可抛弃燃油或滑油,后者含最低燃油量。
机组重量按什么算?
条文给出固定折算值:男性飞行机组 180 磅、女性飞行机组 140 磅、男性乘务员 180 磅、女性乘务员 130 磅、未按性别标识的乘务员 140 磅。适用于每一名联邦航空规章要求的机组成员。
加装配重能提高有效载荷吗?
不能。§110.2 在「正当航空器设备」的定义中明文排除「为改变航空器空重以满足最大有效载荷能力而专门安装(永久或其他方式)的设备或配重」。这使配重不能进入可减项。
有效载荷只是一个性能参数吗?
不完全是。同一个数值在 §110.2 中也是运行分类的分界:通勤运行为 7,500 磅或以下,国内与国际运行对应超过 7,500 磅,按需运行的一个分支为少于 6,000 磅。规章适用范围因此与有效载荷数值直接相关。
信息来源:eCFR(可信级:官方一手来源,美国联邦公报办公室维护的电子版联邦法规,内容权威但非官方出版版),数据截至 2026-09-17;核验状态:verified(§110.2 的最大有效载荷能力两项算法、使用载荷两项构成、机组 180/140/130 磅折算值、滑油 350 磅、燃油 174 海里条件、空重定义与其排除项、正当航空器设备的配重排除句、最大零燃油重量定义、以及 7,500/6,000 磅等运行分类阈值均据本次下载的 Part 110 全文逐字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