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农业植保在美国联邦法规中有一个专有名称:农业航空作业(Agricultural aircraft operation)。按 14 CFR §137.3 原文,它指为下列目的运行航空器——(1) 施用任何农药(economic poison);(2) 施用任何旨在用于植物营养、土壤处理、植物繁殖或病虫害防治的其他物质;或 (3) 实施直接影响农业、园艺或森林保护的施用活动,但不包括活体昆虫的投放。
内容详情
先把定义拆开看。§137.3 的三项是并列的,任一成立即构成农业航空作业。第一项针对农药;第二项把范围扩展到植物营养、土壤处理、植物繁殖与病虫害防治;第三项则不限于具体物质,而是以影响对象为准,只要施用活动直接影响农业、园艺或森林保护即落入定义。定义末尾的排除项同样重要:活体昆虫的投放被明确排除在外。
「农药」在 §137.3 中也有定义。按原文,economic poison 指 (1) 任何旨在预防、消灭、驱除或减轻昆虫、啮齿动物、线虫、真菌、杂草及其他形式的动植物生命或病毒的物品或混合物,但活人或动物身上或体内的病毒除外,且须经农业部长宣布为有害生物;以及 (2) 任何旨在用作植物生长调节剂、脱叶剂或干燥剂的物品或混合物。两个分支分别对应「有害生物防治」与「植物生长调控」。
证书是这项作业的前置条件。§137.11(a) 规定,除 (c)、(d) 两款外,任何人不得在没有依本部分颁发的农业航空运营人证书的情况下实施农业航空作业,也不得违反该证书实施作业。该条同时给出三项例外或衔接:(b) 款允许运营人在遵守本部分的前提下,以带外挂施用设备的旋翼航空器实施农业航空作业,而不必持有本编第 133 部的旋翼航空器外挂载荷运营人证书;(c) 款规定联邦、州或地方政府以公共航空器实施农业航空作业时无须遵守该分部;(d) 款规定持有第 133 部旋翼航空器外挂载荷运营人证书者,实施仅以旋翼航空器外挂方式向森林火灾洒水的农业航空作业时,也不必遵守该分部。
人员资质通过知识与技能测试确定。§137.19(e) 规定申请人须证明(或由其指定的农业航空作业总监督人证明)其在农业航空作业方面具备满意的知识与技能。知识测试包括:作业开始前的步骤,包含作业区勘测;农药的安全操作与用过容器的妥善处置;农药与农业化学品对植物、动物与人的一般影响,重点为拟作业区域常用品种,以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人因农药中毒的主要症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与中毒控制中心的位置;拟用航空器的性能能力与使用限制;以及安全飞行与施用程序。技能测试则包括短场与软场起飞(仅飞机与旋翼机)、进入作业区的进近、拉平、喷幅航带、拉起与转弯,以及仅直升机的快速减速(急停)等机动。
作业限制分两类。第一类针对私人证书:§137.35 规定,任何人不得在私人农业航空运营人证书的授权下实施农业航空作业以获取报酬或雇佣、在稠密地区上空实施、或在非本人所有或承租、且本人对作物不享有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财产上空实施。第二类针对药剂本身:§137.39(a) 规定,除 (b) 款外,任何人不得从航空器上施用或促使施用已在农业部依《联邦杀虫剂、杀菌剂与灭鼠剂法》登记的农药,用于登记以外的用途、违反标签上的安全说明或使用限制,或违反美国任何法律或法规;(b) 款则豁免在联邦或州机构监督下、或持农业部许可为实验目的施用农药的情形。
当作业需要在稠密地区上空进行时,§137.51 设定了更完整的程序要求:须事先取得作业所涉政治分区适当官员或管理机构的书面批准;须以有效方式(如日报、广播、电视或逐户通知)向公众发布拟作业通知;须向负责该地区的飞行标准办公室提交每一完整作业的计划并获得批准,且该计划须包含对飞行障碍物、拟用航空器的应急着陆能力以及与空中交通管制的必要协调的考虑。该条还对单发与多发航空器分别规定了附加要求,包括不得在稠密地区上空起飞载重航空器或做转弯,以及除实际施用作业(含必要的进近与离场)外不得低于本编第 91 部规定的高度在稠密地区上空运行。
记录义务由 §137.71 规定:须记录作业地点、服务日期、每次作业所施用材料的名称与数量,以及每一用于农业航空作业的驾驶员姓名、地址、证书编号与其满足 §137.19(e) 知识与技能要求的日期,记录须保留至少 12 个月并应局长要求提供查阅。
核验边界:本页所述限于 14 CFR Part 137(§137.1、§137.3、§137.11、§137.19、§137.29、§137.35、§137.39、§137.41、§137.45、§137.51、§137.71)的条文内容。条文中使用的名称是「agricultural aircraft operation」,未出现「农业植保」这一表述;本页的中文名称是对该英文术语的对应表述。本页不涉及中国的植保无人机管理规定、农药管理法规,也不涉及任何具体机型的作业参数。
关键信息(可溯源)
- 英文称谓:Agricultural aircraft operation(本页对应「农业植保」)
- 中文对应:农业航空作业
- 法规位置:14 CFR §137.3(定义)、§137.11(证书要求)、§137.19(资质)、§137.35(私人证书限制)、§137.39(农药施用)、§137.51(稠密地区作业)、§137.71(记录)
- 定义三项:施用任何农药;施用任何旨在用于植物营养、土壤处理、植物繁殖或病虫害防治的其他物质;实施直接影响农业、园艺或森林保护的施用活动(§137.3)
- 定义排除项:不包括活体昆虫的投放(§137.3)
- 农药定义:旨在预防、消灭、驱除或减轻有害生物的物项(须经农业部长宣布为有害生物),以及旨在用作植物生长调节剂、脱叶剂或干燥剂的物项(§137.3)
- 证书:除例外外,实施农业航空作业须持有依本部分颁发的农业航空运营人证书(§137.11(a))
- 旋翼航空器衔接:带外挂施用设备的旋翼航空器实施该作业无须持有第 133 部外挂载荷运营人证书(§137.11(b))
- 公共紧急状态:可偏离本部分运行规则,但须在偏离后 10 日内向负责的飞行标准办公室提交完整报告(§137.1(b)(c))
- 资质测试内容:作业区勘测、农药安全操作与容器处置、毒性与急救、航空器性能限制、安全飞行与施用程序;技能含喷洒航带、拉平、拉起与转弯等(§137.19(e))
- 私人证书三项禁止:取酬或雇佣、在稠密地区上空、在无所有权或租赁权益的财产上空(§137.35)
- 稠密地区作业程序:书面批准、公众通知、逐次作业计划报飞行标准办公室批准(含障碍物、应急着陆能力、与 ATC 协调)(§137.51)
- 记录期限:作业记录须保留至少 12 个月(§137.71)
- 术语说明:条文中未出现「农业植保」表述
- 数据来源:eCFR · 14 CFR Part 137 — Agricultural Aircraft Operations
相关术语
取证时间线
- §137.1 出处与修订:Docket 1464,30 FR 8106,1965 年 6 月 24 日;经 Amdt. 137-13(54 FR 39294,1989-09-25)、Docket FAA-2018-0119,Amdt. 137-17(83 FR 9175,2018-03-05)修订
- §137.3 出处与修订:Docket 1464,30 FR 8106,1965 年 6 月 24 日;经 Amdt. 137-3,33 FR 9601,1968 年 7 月 2 日修订
- §137.11 出处与修订:Docket 1464,30 FR 8106,1965 年 6 月 24 日;经 Amdt. 137-3(33 FR 9601,1968-07-02)、Amdt. 137-6(41 FR 35060,1976-08-19)修订
- §137.19 出处与修订:Docket 1464,30 FR 8106,1965 年 6 月 24 日;经 Amdt. 137-1(30 FR 15143,1965-12-08)、Amdt. 137-7(43 FR 22643,1978-05-25)修订
- §137.39 出处:Amdt. 137-2,31 FR 6686,1966 年 5 月 5 日
- §137.29、§137.35、§137.41、§137.45、§137.51、§137.71 出处:该六条所附修订出处行未出现在本次提取片段中,本页因此不列其修订沿革
- 编纂机构: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美国联邦公报办公室)维护的 eCFR 电子版联邦法规
- 本站依据文本:eCFR 现行(current)版本 14 CFR Part 137 全文(151,107 字节,29 个条文区块);页面显示第14编有效版本截至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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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核验时间:2026-09-19
- 页面最后更新:2026-09-19
常见问题
喷洒作业一定有专门的定义吗?
有。§137.3 给出的定义不是按机型或设备划定的,而是按作业目的划定:施用农药、施用用于植物营养或土壤处理等的物质、以及直接影响农业园艺或森林保护的施用活动。因此判断一项作业是否属于农业航空作业,看的是它是否落入这三项之一。
为什么定义里专门排除活体昆虫?
§137.3 在第三项之后写明「但不包括活体昆虫的投放」。这是定义文本本身的一部分,属于明确的排除。本页只陈述该排除的存在,不推断其立法理由。
私人证书与商业证书的区别在哪里?
§137.35 对私人农业航空运营人证书设了三项禁止:不得以取酬或雇佣实施、不得在稠密地区上空实施、也不得在本人无所有权或租赁权益且对作物无财产权益的财产上空实施。这三项共同把私人证书的作用范围限定在自有或承租土地上的非取酬作业。
在稠密地区上空作业要办什么?
§137.51 列了三件事:取得作业所涉政治分区适当官员或管理机构的书面批准;以有效方式向公众发布拟作业通知;向负责该地区的飞行标准办公室提交每一完整作业的计划并获批准,且计划须考虑飞行障碍物、拟用航空器的应急着陆能力以及与 ATC 的必要协调。
信息来源:eCFR(可信级:官方一手来源,美国联邦公报办公室维护的电子版联邦法规,内容权威但非官方出版版),数据截至 2026-09-17;核验状态:verified(定义三项与活体昆虫排除项、农药定义两个分支、证书要求与三项例外、§137.19(e) 知识与技能测试清单、§137.35 三项禁止、§137.39 农药施用三条禁止、§137.51 稠密地区三项程序、§137.71 记录 12 个月期限均据本次下载的 Part 137 全文逐字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