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航空器在地面上的运行在条文中是以许可与联络来约束的。按 14 CFR §91.129(i) 原文,在有运行塔台的机场,任何人不得在跑道或滑行道上运行航空器,也不得起飞或着陆,除非已从 ATC 获得相应许可;而 §91.126(d) 与 §91.127(c) 要求在有运行塔台的机场运行航空器时,须与该塔台保持双向无线电通信。
内容详情
先看许可这条主线。§91.129 规定 Class D 空域内运行的规则,其 (i) 款标题为「起飞、着陆、滑行许可」,原文要求:在有运行塔台的任何机场,任何人不得在跑道或滑行道上运行航空器,也不得起飞或着陆,除非已从 ATC 收到相应许可。这一条把地面运行与起飞着陆一起纳入许可制,因此场面运行的起点是无线电联络与许可,而不是视野或习惯做法。§91.131(a)(1) 在 Class B 空域层面重复了同一逻辑:运营人须在进入该区域前从有管辖权的 ATC 设施取得许可。
再看联络要求。§91.126(d) 规定,除 ATC 另有授权或要求外,任何人不得向、从、穿过或在有运行塔台的机场运行航空器,除非该航空器与该塔台之间保持双向无线电通信;通信须在距机场 4 海里之前建立,直至并包括 2,500 英尺 AGL。§91.127(c) 对 Class E 空域机场作了相同规定。两款同时给出无线电失效时的处理:若航空器无线电在空中失效,机长可在天气条件处于或高于基本 VFR 气象最低条件、与塔台保持目视接触并收到着陆许可的情况下继续运行该航空器并着陆;若在 IFR 下失效,则须遵守 §91.185。
低空机场的地面与进场秩序还有三项具体规定。§91.126(b) 规定在无运行塔台的 Class G 空域机场进场着陆时,动力固定翼航空器的驾驶员须一律左转,除非机场显示经批准的灯光信号或目视标志指示应右转,此时须一律右转;其他动力航空器的驾驶员则须避开该款所指航空器的飞行流。§91.126(c) 规定民用涡喷动力航空器的机长除训练或审定需要外,须使用经批准的性能资料中载明的最小审定着陆襟翼设置作为最终襟翼设置,同时明确机长对该航空器的安全运行拥有最终权限与责任,若其判断为安全所需可使用不同设置。§91.126(a) 则规定,除另有授权或要求外,在 Class G 空域机场上或附近运行航空器的每个人都须遵守该节要求。
场面与空中的优先关系由 §91.113(g) 规定:在最终进近着陆或正在着陆的航空器,对飞行中或在地面上运行的其他航空器享有优先权,但不得利用该规则迫使已经着陆、正在为最终进近航空器让路的航空器离开跑道表面;当两架或更多航空器为着陆而接近机场时,高度较低者享有优先权,但不得利用该规则切入或超越已在最终进近着陆的航空器。这一款把地面运行与进场着陆的先后关系写成了规则。
非运输类作业另有一处直接约束场面使用的条文。§137.45 的标题为「不遵守机场交通航线」,其结构分两种机场:在有运行塔台的机场,机长经该塔台授权后可偏离机场交通航线;在无可用运行塔台的机场,机长在满足四项条件时可偏离交通航线——(a)事先与机场管理机构协调;(b)偏离限于该农业航空作业;(c)除紧急情况外,不得在坡道、滑行道或其他非供该用途的机场区域着陆与起飞;(d)航空器始终避开并让位于遵守该机场交通航线的航空器。其中 (c) 项是关于场面区域使用资格的明确限制,且其适用前提是无可用运行塔台。
把上述条文合起来,场面运行在规章中的约束可以归为四层:第一层是许可——跑道、滑行道、起飞与着陆均须相应许可(§91.129(i)、§91.131(a)(1));第二层是联络——与塔台保持双向无线电通信并遵守建立时机与高度要求(§91.126(d)、§91.127(c));第三层是秩序——起落航线方向与优先权规则(§91.126(b)、§91.113(g));第四层是区域使用资格——特定作业不得使用非供该用途的机场区域(§137.45(c))。
核验边界:本页所述限于 14 CFR §91.126、§91.127、§91.129、§91.131、§91.113、§137.45 的条文内容。条文中未定义「场面运行」这一术语,也未使用对应的英文名称;条文使用的表述是「在跑道或滑行道上运行航空器」(operate an aircraft on a runway or taxiway)与「在地面上运行的其他航空器」(other aircraft ... operating on the surface)。本页不涉及中国的机场场面运行规定,也不涉及场面监视雷达、高级地面活动引导与控制系统等设备或咨询文件的内容。
关键信息(可溯源)
- 英文称谓:本页对应 Surface Operation;条文中的对应表述为 operate an aircraft on a runway or taxiway 与 operating on the surface
- 法规位置:14 CFR §91.129(i)(起飞、着陆、滑行许可)、§91.126(Class G 空域机场运行)、§91.127(Class E 空域机场运行)、§91.131(Class B 空域运行)、§91.113(g)(着陆优先权)、§137.45(塔台机场的农业航空作业偏离条件)
- 许可要求:在有运行塔台的任何机场,不得在跑道或滑行道上运行航空器,也不得起飞或着陆,除非已从 ATC 收到相应许可(§91.129(i))
- Class B 许可:运营人须在进入该区域前从有管辖权的 ATC 设施取得许可(§91.131(a)(1))
- 双向无线电通信:在距机场 4 海里之前建立,直至并包括 2,500 英尺 AGL;无线电失效时须满足天气、目视接触与着陆许可三项条件(§91.126(d)、§91.127(c))
- 起落航线方向:无塔台 Class G 机场,动力固定翼航空器一律左转,除经批准的灯光信号或目视标志指示右转;其他动力航空器须避开该飞行流(§91.126(b))
- 着陆优先权:最终进近或正在着陆的航空器对飞行中或在地面上运行的其他航空器享有优先权;多机接近时高度较低者享有优先权(§91.113(g))
- 区域使用限制:在无可用运行塔台的机场,农业航空作业偏离交通航线时,除紧急情况外不得在坡道、滑行道或其他非供该用途的机场区域着陆与起飞(§137.45(c));有运行塔台时偏离须经该塔台授权(§137.45)
- 术语说明:条文未定义「场面运行」或对应的英文名称
- 数据来源:eCFR · 14 CFR Part 91 — General Operating and Flight Rules | eCFR · 14 CFR Part 137 — Agricultural Aircraft Operations
相关术语
取证时间线
- §91.126 出处与修订:Docket 24458,56 FR 65658,1991 年 12 月 17 日;经 Amdt. 91-239(59 FR 11693,1994-03-11)、Amdt. 91-282(69 FR 44880,2004-07-27)、Docket FAA-2023-1377,Amdt. 91-381(90 FR 35220,2025-07-24)修订
- §91.127 出处与修订:Docket 24458,56 FR 65658,1991 年 12 月 17 日;经 Amdt. 91-239,59 FR 11693,1994 年 3 月 11 日修订
- §91.129 出处与修订:Docket 24458,56 FR 65658,1991 年 12 月 17 日;经 Amdt. 91-234(58 FR 48793,1993-09-20)、Amdt. 91-296(72 FR 31678,2007-06-07)、77 FR 28250(2012-05-14)修订
- §91.113 出处与修订:Docket 18334,54 FR 34294,1989 年 8 月 18 日;经 Amdt. 91-282(69 FR 44880,2004-07-27)、FAA-2023-1275,Amdt. 91-379(89 FR 92485,2024-11-21)、Docket FAA-2023-1377,Amdt. 91-381(90 FR 35220,2025-07-24)修订
- §91.131、§137.45 出处:该两条所附修订出处行未出现在本次提取片段中,本页因此不列其修订沿革
- 编纂机构: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美国联邦公报办公室)维护的 eCFR 电子版联邦法规
- 本站依据文本:eCFR 现行(current)版本 §91.113、§91.126、§91.127、§91.129、§91.131、§137.45 全文;页面显示第14编有效版本截至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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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核验时间:2026-09-19
- 页面最后更新:2026-09-19
常见问题
滑行也需要许可吗?
需要。§91.129(i) 的表述把「在跑道或滑行道上运行航空器」与「起飞或着陆」并列,同置于「除非已从 ATC 收到相应许可」这一条件之下。因此在该条适用的机场,滑行道上的运行与起飞着陆适用同一许可要求。
无线电通信要在多远之前建立?
§91.126(d) 与 §91.127(c) 的表述是「在距机场 4 海里之前建立,直至并包括 2,500 英尺 AGL」。两个数值同时给出,前者是水平距离,后者是高度上限。
没有塔台的机场怎么办?
没有塔台时适用 §91.126 的起落航线与方向规则:在 Class G 空域机场进场着陆时,动力固定翼航空器一律左转,除非机场以经批准的灯光信号或目视标志指示右转。该款同时要求其他动力航空器避开这一飞行流。
在地面上运行的航空器有优先权吗?
按 §91.113(g) 没有。该款规定最终进近着陆或正在着陆的航空器,对飞行中或在地面上运行的其他航空器享有优先权,但着陆中的航空器不得利用该规则迫使已着陆并正在让路的航空器离开跑道表面。因此地面运行一方须让路。
信息来源:eCFR(可信级:官方一手来源,美国联邦公报办公室维护的电子版联邦法规,内容权威但非官方出版版),数据截至 2026-09-17;核验状态:verified(§91.129(i) 许可要求、4 海里与 2,500 英尺 AGL 联络要求、§91.126(b)(c) 起落航线方向与襟翼规定、§91.113(g) 优先权两款、§91.131(a)(1) Class B 许可、§137.45 四项偏离条件均据本次下载的 Part 91 与 Part 137 全文逐字核验)。